紫薇叶东营丨致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微河口

作品分类:全部文章 2019-08-09

东营丨致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微河口

微河口
一个有情怀的公众号,
微河口,不止是河口。

尊敬的学生家长:
在您的孩子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之际,现将我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要求向您作一介绍官策,希望能为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就读提供方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余夕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以县为主”、“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和容量,根据所在片区居民居住情况划分了招生服务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市中心城区(包括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场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3日-15日(东城部分区域继续使用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网上报名时间8月1日-6日)候补皇后。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教育部门确定,请您注意当地教育部门确定的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照审批的招生范围,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选拔新生入学。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5日-17日。2018年,市特殊教育学校继续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的适龄自闭症、智障学生,具体请咨询市特殊教育学校。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常住居民,您的孩子入小学需提供: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方白羽。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非常住居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您的孩子入学享受与常住居民子女同等的待遇,入小学需提供:⑴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请您注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同时,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因此,学生家长要按学校的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提供完备准确的入学材料。
特别提醒您: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调剂、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继续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另外,有几个问题需要您特别注意: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定有学上。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流动人口,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证明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其中东城各义务教育学校生源调剂的基本原则是:由主管教育部门按照适龄儿童监护人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其中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入学登记使用的居住证明标注的时间排序。
东城个别教育资源不足、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区域,在主管教育部门完成所属学校生源调剂后,如仍有符合入学条件未入学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域、各学校入学班额情况统筹安置入学飞行宫殿。
(二)规范审核入学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一致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不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崔明秀。对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房屋租赁许可证持有人在东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标注的地址报名入学,需按持有人房产登记地址入学。
(三)居民子女入学证明材料有变化。一是根据国家出台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为不动产权证的要求,明确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具有同等使用效力。二是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有关规定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7〕51号)有关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县区之间出现工作异动并且其子女申请在流入地入学的,一律需要到住房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四)继续坚持小学一年级需满六周岁上学的要求。今年月牙五更简谱,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不再对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作出统一要求,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针对这种情况,市教育局广泛征求了各县区、学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统筹考虑城区学校规模和挖潜能力、学情分析、儿童身心发育等因素,决定2018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保持不变,继续执行满六周岁的规定,即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可以申请入学。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李燕芝。因此小学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五)中心城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有变化。
1.东城义务教育统筹招生工作适当调整。自2018年起,按照事权统一的原则,东营开发区所属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独立行使管辖权。市教育局不再统筹招生。东城其他区域继续以市教育局统筹为主,东营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招生工作。2018年东城18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局属6所、东营区所属5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7所)招生范围按道路为界划定。
2.新增3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始招生起始年级。东营区所属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胜康学校(暂用名)、胜景学校(暂用名)均从今年招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学生;胜利教管中心所属胜利四中教育集团锦华中学校区1所,今年只招收初中一年级学生。
3.成立胜利四中教育集团。为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龙头作用,加快启动新建学校,经市教育局同意,胜利教管中心成立了胜利四中教育集团,下分设四中校区和锦华中学校区,两个校区实现教师统编统分,保证学校均衡优质发展后舍男孩。
4.微调了部分学校招生服务区。随着新建学校的启用,结合东城教育实际,新校临近的老学校的划片范围作了适度调整。2018年度暂执行以下原则:从老学校划归新校的招生服务区的适龄子女既可以到新学校申请入学武林群芳录,也可以到原所属老学校申请入学。同时继续保持原有东城弹性学区试点范围。
5.严格控制人为择校。对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房屋租赁许可证持有人在东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标注的地址报名入学,需按持有人房产登记地址入学。
(六)继续加大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统筹试点力度。
今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继续深化西城义务教育学校融合招生试点。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在去年成功融合招生7所学校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加2所试点学校(集输小学、胜利十中)。具体办法由东营区教育局会同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协商制定。请随时关注两单位网站的招生信息。
(七)东城部分区域继续使用东城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平台。
今年,在总结去年网上报名平台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优化东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的功能、程序和内容。平台报名不作为优先入学的条件,与现场报名学生同等对待;简化平台填报内容泉州德育网,家长只进行信息登记,不再上传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照片;简化报名程序,平台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家长,中途不再到学校提交材料复印件和信息登记表,只需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再提交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材料复印件。
东城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均需登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可直接上网查询东营市教育局官网“东营教育信息网”(www.dyjy.gov.cn),点击主页上的报名平台链接按要求如实填报。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日-6日,网上报名功能关闭时间截至6日20:00,有效期内可自行查询或修改所填报的相关信息。后续时间只能查询报名结果,不能再报名或修改内容。如果你的孩子网上报名因材料存疑或信息不全等原因审核没有通过或者没有网上报名,也可直接于8月13日-15日持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服务区内的学校现场报名,具体要求请查询所报学校今年的招生简章。
东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按照模拟报名(7月25日-30日)--网上填报(8月1日-6日)—材料审核(8月7日-11日)--信息反馈(8月12日)--现场报名(8月13日-15日)—现场报名材料审核与反馈(8月16日-19日)—统筹入学资格核查(8月20日)--公示(8月21日)--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2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阳光分班(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等环节组织实施。
通过“平台”登记入学审核者须持该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和所规定的入学材料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报名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参加学生素质测查。现场报名者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参加学生素质测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在平台上登记的各类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残剑震江湖,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登记信息有误的,将无法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关雪盈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八)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纪律要求。
1.关于“阳光分班”。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优化学校办学环境刑名小师爷,维护更广大学生的公平教育权,从2014年开始,我们在全市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阳光分班”。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主管教育部门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当场公布班主任和教师配置情况、由班主任当场抽取所带班级,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备案。请各位家长、社会各界监督各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均衡编班的程序和结果,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世纪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严肃处理。
2.关于招生信息公开。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统一标准、严格程序、全面公开、强化监管”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招生信息“八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报名资格、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
3.关于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快青,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紫薇叶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主管教育部门在认真监督学校执行上述工作纪律的同时广南天气预报 ,也将严肃入学材料审核责任追究,凡查实招生工作人员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请各位家长给予理解和支持,也请您对上述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霞浦人才网。
其他未尽事宜,请您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东城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平台或者“文件公告”栏目,浏览《关于印发2018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8年东城部分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具体工作要求。各学校招生简章将于7月20日前在主管教育部门门户网站和学校网站公布,请您关注。
东城部分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东营市实验中学:6089699
东营市育才学校:8316513
东营市晨阳学校:6090630
东营市实验小学:8328931
东营市海河小学:6090589
东营市春晖小学:6092778
东营市特校:8060914
东营区丽景小学:8358218
东营区科达小学:7762988
东营区英才小学:6091775
东营区胜康学校(暂用名):15666679529
东营区胜景学校(暂用名):18954657721
胜利胜东小学:8736376
胜利运输小学:8631933
胜利锦华小学:8635926
胜利锦苑小学:8932028
胜利八分场小学: 8733095
胜利四中教育集团(四中校区、锦华校区):8738045
主管部门招生监督电话
东营市教育局:83360038327670
东营区教育局:8202209
河口区教育局:3652020
广饶县教育局:6445352
垦利县教育局:2522299
利津县教育局: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7156153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
附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信息回执:/images/uploadfiles/201807/20180705094239_6797.doc
东营市教育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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